同样作为中国大陆人,我为什么坚决反对「蜻蜓」项目

转载自Github
作者 CT-ABT

近日,一篇题为〈我是中国人,Google 的蜻蜓项目必须继续〉[1]的文章开始在 GitHub 上传播。文章作者强调说「百度竞价排名广告臭名昭著,很多人受骗上当、损失金钱、健康受损,甚至死亡」,并举例「魏则西」事件,称 Google 「返华」将有助于避免此类事件。该文作者同时列举了一个数据,称 Google 「返华」将拯救 551,615,600 名百度使用者,这些人——按照作者的话说——「因为对技术的不了解」,成为了「受害者」,而「他们理应有更好的技术选择!」

换言之,作者认为,Google 有责任、有义务让这 551,615,600 名百度使用者用得上 Google 搜索。

Google 「退出」中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以及:Google 是否应对 551,615,600 名无法使用 Google 服务者负责


所以,事情真的是像那位作者说的那样吗?且不去说像 Google 搜索这样的免费服务,Google 本身没有任何义务去针对某一特定地区或人群提供或不提供服务,它就是宣布只向居住在山景城的 100 名富豪提供服务也完全是它的自由……关键是——Google 并没有禁绝这 551,615,600 名用户使用 Google 服务啊。

时间或许已经有点久了,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希望大家不要混淆视听。Google 的所谓「退出中国」事件,其核心内容只有:关闭 Google.cn 的网页搜索服务,并将其重定向至 Google 香港,并附带:关闭位于中国大陆的谷歌搜索服务器。[2]

这里面从来没有包括类似于「从今以后禁止中国大陆地区用户使用 Google 服务」的内容。实际上,直到今天,Google 面向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所提供的服务,几乎是与提供给美国用户的服务所等量的,除却那些尚处于试验阶段、各地的本地化并未做好、没有向全球推广的服务。甚至于,对于那些付费服务,只要你有一张 VISA 卡或者万事达卡,你也就可以使用。所以 Google 从未禁止过中国大陆人使用他们的服务。

事实上,Google「退出」中国后,其多数服务仍旧可以直接使用,如搜索、Gmail 等(剩余的少数如 YouTube 等本来就因为并非 Google 方面的原因而不可访问)。这些服务的访问有时会受到干扰,但并非完全无法访问。直至 2013 年春天,还只是「触发『敏感词』后被断开连接 90 秒」。Google 的所有服务的完全无法直接访问一事是发生在 2014 年的 5 月末尾[3],这时距离其「退出」中国的声明已过去 4 年有余了,而且这一次的完全无法直接访问事件并未有任何有迹可循的触发点,并非是 Google 又做出了怎样的举动导致。

换句话说,Google 服务的在中国大陆地区完全无法直接访问一事,既并非由其于 2010 年所作出的「退出中国」声明所导致(其时间点也并非彼时),也不是出于 Google 这一方面的原因。将这 551,615,600 人不能使用 Google 服务的责任推给 Google, 是毫无逻辑的。Google 的服务无时无刻不在无差别地向所有人提供,这 551,615,600 人无法访问的原因根本不在 Google. 至于原作者不知因何情绪激动地喊出「你们这一小撮人剥夺……」的话语,我也只能反问,「我们这一小撮人」是谁,我们干了啥,我们有多大能量啊???

实际上,在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完全彻底地无法访问 Google 所有服务的国家仅此一家。根据 Google 的透明度报告[4],除了中国大陆地区之外,只有伊朗和刚果(布)的用户有限度地无法访问 Google 的部分服务。如下图所示,Google 将「无法访问」一事分为了 5 个等级,0 为完全畅通,5 为完全「无法访问」,这其中刚果(布)是 1, 伊朗是 2, 中国大陆地区是 5.

「Google 『返华』有助于提高中国大陆地区用户的搜索质量、遏制『魏则西』类似事件的发生」的观点事实不成立、逻辑也不对

原作者所抛出的「Google 『返华』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大陆地区用户的搜索质量、遏制『魏则西』类似事件的发生」的观点,既在事实上不成立,又没有逻辑。

事实上不成立之1:Google 尚未「离华」的时候,百度就已经是这样的百度了。在 2008 年和 2010 年都爆发过比较大的针对百度竞价排名广告的声讨。Google 是否「在华」并不能够影响百度的运作。

事实上不成立之2:百度的市占比并不怎么受到 Google 的「在华」与否的影响。在Google「退出」中国之前,百度也有过市占比达到 71.03% 的高光时刻(Aug 2009),在 Google 「退出」中国之后,百度也有过跌至 50.69% 的时候(Apr 2014)。对比 Google 宣布「退出」中国的 2010 年三月和如今的 2018 年十月,百度的市场份额不过是从 55.57% 变为了 65.05%, 而纵观从 statcounter 收录百度以来(Mar 2009)其市占比的变化,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在 50% 以上、80% 以下的范围内来回浮动。换句话说,百度在中国大陆的搜索引擎市场从来就占据主导地位,与 Google 的「在华」与否并不构成怎样的相关性。

事实上不成立之3:「魏则西」事件的责任主要在百度这一个搜索引擎吗?!「魏则西」事件诚然是一个悲剧,但是你们不去质疑为什么「莆田系」医院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中国大陆合法存在、你们不去质疑为什么没有对虚假广告的监管机制与法律法规约束,你们去谴责一个搜索引擎收了钱便帮人家投放广告?并且寄托希望于 Google——另一个搜索引擎来遏止这样的情况?那么很遗憾,Google 也允许广告主在搜索结果中投放广告。什么,你说百度没有明确标识出「这是广告」?那么很遗憾,Google 也没有,不过是在搜索结果的链接左侧写了一个小小的绿色的「AD」两个字母。

倘若我们有足够有力的监管机构能够制止「莆田系」或者任何类似的不当医疗机构招摇撞骗,那么「魏则西」事件还会发生么?(且不去说,这一事件中所涉及的疗法并非「害人」疗法,在美国的临床试验中所获得的数据是与其它疗法效果差不多或有稍微的提高。这顶多可以称得上是「骗钱」的疗法。如果你选择相信是这种疗法把魏则西害死了,那么恭喜,你被带节奏了。)倘若我们对投放广告有成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那么「魏则西」事件还会发生么?你们不去磕各路神医妙院为何能够资质齐全地在中国大陆开设、你们不去磕为何没有(或者有却没有落实)针对投放广告的法律与标准,你们纵容一家家神医妙院可以以合法的资质办院、以合法的途径去投放广告,然后你们大喊:百度害死了魏则西、百度害死了魏则西。说实在的,我只能说,你们非蠢即坏。

然后你们还喊:Google 能救魏则西???你们把 Google 当什么了???Google 因为假药公司投放广告而被联邦政府控告最后以巨额罚款达成庭外和解的事情,就这么忘了么?Google 抄袭了小作坊的项目后将自己的同类项目放入搜索首页位置并屏蔽原本的小作坊项目,使这些小作坊瞬间没了活路的事情,就这么忘了么?Google 不操纵搜索结果?虽然没有可靠证据,但在 2016 年大选中,川普的粉丝们可不这么认为。

Google 和百度都是商业公司,商人逐利,天经地义。区别就在于美国的法律真的会去限制 Google 的不当行为。Google 真的会因为它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惩罚(且尽管如此,Google 仍有令人怀疑的不当行为)。而我们呢?我们甚至在某些方面连相关法律都没有,或者有了却无力落实。

不去想着从立法、监管和执法的层面来改善这一局面,却将希望寄托于另一家搜索引擎,这样的逻辑也是令人陶醉。

插播:「电车问题」中正确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做(这段虽为插播,但尤为重要)

〈我是中国人,Google 的蜻蜓项目必须继续〉的作者在讨论完魏则西事件并莫名其妙地谴责完「我们这一小撮人」的某种我自己都不知道指的是什么的行为之后,就抛出了一个著名的「电车问题」。并声称,他会选择轧死一旁的一个人,来「拯救」正前方的五个人。

说实在的,我觉得无比恐怖的就是,在 2018 年的今天,我们之中仍然有人认同在电车问题中轧死一人的选择,他们仍然认同「For the Greater Good」,并认为这样的想法无比正确。这让我不禁思考,智人这个物种是不是真的能够从它的历史中汲取教训。历史上「为了更大的利益」的事件有很多,像各种种族屠杀,大部分就是打着「为了更大的利益」的旗号,像乌克兰的大饥荒,自然也是为了全苏联的更大的利益。还有很多我连提都不愿意提的事情,不都统统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么?就回顾刚刚过去的 20 世纪,那些信奉「为了更大的利益」的国家们,最后不都是谁的利益都没有得到保障,被全世界甩在后面了么。

多的不说,我只想用一个例子来完成对这一观点的反驳:倘若这些人真的认同「为了更大的利益」的观点,并且真的认为五条人命比一条人命更重要的话,那么这些人就应该立即签署器官捐献协议,去医院做好配型,确定好受捐方以后立即自杀——因为你全身上下的各个器官肯定能够拯救不止五个人,他们可是在生死边缘挣扎着等待器官捐赠的无辜生灵啊!为了更大的利益,你不应该去做点什么吗?希望让更多人受益?你现在就可以做到!请不要光说不做,也不要慷他人之慨。

那么,Google 的这次「返华」之举,错在哪?

错在其「妥协」的思想。产生了「妥协」的思想是最要不得的,其他的具体行为不过是「妥协」思想的实践罢了。

所以我在这里并不想讨论迎合审查、15 分钟删条目、用户一搜敏感词条就上报相关部门等等等等的一系列具体化措施是对是错。实际上,倘若某一国家明文规定了在该国提供搜索服务就要做到以上几点的话,那么你若要进入这一国家提供搜索服务,就应该遵从该国的法律要求,去做到这些。也就是所说的「恶法亦法」。对于「恶法」,你可以默默遵守,可以在遵守的同时表示反对,可以组织活动去力推相关法律的废止,但只要你在某国营业,那么遵守该国法律是无可厚非的。同时 Google 也是这么做的,无论是在俄国还是在欧盟,这些地区依据其法律所提出的对搜索结果的过滤要求,Google 都遵守了——或者都受到惩罚了。所以倘若 Google 真的做出了「我要进入某国市场,但是我就是不遵守其法律法规」的举动,那才真是耍流氓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要么边遵守、边反对,要么不进入、不遵守。

那么为什么我反对 Google 的「返华」之举呢?这难道不是你说的「边遵守、边反对」的做法吗?

并不然。因为这并非是对「恶法」的遵守,而是对「无法」的妥协。

这是因为中国大陆的审查机制也好、对敏感信息的采集及上报流程也好,从来没有具体地落实到法律层面上来。莫说法律,连成文的规定都没有。今天说你这样做不对,你需要整改,明天又说你那样不对,你需要整改,而对于到底哪些内容是触碰底线的,对不起,人家不告诉你,让你自己去猜。但是只要没能揣测对「上意」,你就惨了。过去几个月里多家网站纷纷「自裁」式地关站整顿,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某家做电子产品测评的自媒体仅仅因为一处非常小的措辞(因疏忽而)处理的不当,就处罚、开除员工并声泪俱下地发表声明乞求原谅,那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各位可还记得?Google 被泄露出来的预备的敏感词名单中有「人权」和「诺贝尔」等词,而前不久华为爆出来的基于系统底层的敏感词列表上甚至有「博士」这样的非常中性的词汇。如此荒唐可笑的事情,诸位难道认同么?

所以当审查机制不透明,敏感词列表没有定数的时候,各家便只能自己揣测「上意」,争相加码自我审查以防触碰「底线」。可是,只要你不天天只转发《××××》的文章并把 ××× 的头像、头条放在首位,你都有可能触碰那条浮动不定的「底线」——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在哪里。

而倘若一旦开始了对「无法」的妥协,那就只有一步一步地妥协下去。这是没有头的。连我们古人都知道,以地事秦,有如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请回想一下,放五年前,倘若你来到你附近路边的报刊亭,看到那些报刊杂志摆在那里的样子,然后再对比一下倘若你今天走到你附近路边的报刊亭,看到那些报刊杂志的样子……还有五年前门户网站的首页和今天门户网站的首页的对比……还有五年前你的路边还没有出现的那些如今到处可见的横幅标语、巨幅宣传画……很吓人,对不对?你也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对不对?但是事情怎么就糟糕到这样的局面了呢?就是逐步妥协的结果。

同样地,我还想请大家回望一下我们人类这短短的文明史,有哪次,妥协政策带来了好的结果?20 世纪里的那些持有绥靖政策的国家,哪个不是被打得首都都丢了或者差点首都都丢了?

一旦开始了妥协,对方不会停止索求,你也停不下来去满足。

继续想下去,诸位不妨想想看,我们当下所抱怨(或者甚至不敢抱怨)的这些不公或者不合理或者匪夷所思的存在,又有哪些不是因为一个一个像你我一样的普通人对其妥协所造成的?可以说,这些无理的存在之所以存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因此,反对 Google 对不透明规则的妥协,是我反对「蜻蜓」项目的根本原因。

何况,即使做出没有底线的妥协,Google 也不见得能够在华健康成长

各位难道忘了 Google 为何做出「退出」中国的举动了吗?[5]各位难道忘了「妈妈和儿子」的事情了吗?[6], [7] Google 2006 年「入华」之后难道不是在李开复的带领下持续对中国大陆地区的各种莫名其妙的要求不断妥协吗?可是依旧遭人构陷啊。而且这构陷的手段是如此拙劣与下作。

而且诸位应该记得,那还是 2009 年,中国互联网的言论鼎盛时段。对比当下的互联网环境,诸位觉得,这次 Google 要做出怎样的妥协方能「在华」生存下去呢?

而且诸位为何就不问一问,Google 没有做出错的事情,Google 只是就那么在那里,中国大陆地区的用户就渐渐地不可访问了,这事儿的根源在 Google 吗?责任在 Google 吗?你们为什么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没有过错的一方—— Google 去主动做出妥协?

既然我反对「妥协政策」,那我认为 Google 应该怎么做?

很简单,什么都不做。维持现状。

也即:不合作

「不合作」不是让你扛起反抗的大旗,去抗争,去改变。不是的。「不合作」是一条底线,也即:我认为这件事情不对,那么我就不去做。无论为了什么,我都不会去妥协。

实际上,「不合作」的理念不仅适用于 Google, 也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如果我们都能从一开始就对日渐臃肿的国产 App 说不,那么今天或许国产 App 就是另外一副模样。如果我们都对百度强推百度网盘客户端的行为说不,那百度或许就会重新考虑他的这一政策。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坚守微信是休闲聊天软件的定位,那么如今为「微信用于工作」这一噩梦般使用场景所缠身的诸位就能得到解脱……

所以不合作的实践方法很简单:对不认同的事情,不与其妥协。当大家都纷纷卸载某款臃肿的国产 App 的时候,这个 App 就会面对要么改变、要么灭亡的前景;当大家纷纷弃用百度网盘的时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打包成小文件来上传下载以绕过其对客户端的强制推广),百度或许就会考虑一下它的推广策略。而如果大家对于非得加微信才能领取开箱密码的某些快递集体抵制,就是不加其微信,也不开箱取货,那么这家快递公司定会立竿见影地改变其强制推广的策略。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我们需要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不去做,不去妥协,不去迎合。其他的什么都不用做,不需要去喊口号,不需要去呼吁,不需要去斗争,一切都不需要。只需要静静地「不合作」,事情就可以办成。「不合作」并非是低三下四、一味忍让的姿态,而是对「底线」的坚定不移的坚守。

所以反过来说,我们今天所面对的种种不合理的存在——请不要给自己找借口——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一次又一次地让步与妥协。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为了 Google 的利益吗?其实也是无稽之谈

又有人说,Google 的「返华」之举纯粹是为了 Google 的利益,Google 需要中国大陆市场。

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又是无稽之谈。

首先,如前文所说,Google 从未「离华」,所以严格意义上并没有「返华」之说。我们看看 Google 现在的在华状态如何:

  • 有注册公司(咕果)

  • 有两个分部(京沪)

  • 有广告业务

  • 有部分可用服务(地图、翻译、代码实验室)

  • 可以获奖(2016 教育部最佳合作伙伴)

  • 可以举办活动(开发者大会)

  • 可以上线应用(文件极客、猜画小歌)

可以看到,Google 可以自由地「在华」活动,其主要的营收来源——广告——亦未受影响。所以我实在看不出其「返华」之举——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一款迎合有关部门的黑箱审查的搜索应用并按照相关部门进行敏感词过滤、用户搜索信息上报——会给 Google 带来怎样的利益。如果是急切地想从搜索中卖广告赚钱的话,那不仅已经沦为另一个百度,也完全没有可行性——Google 注定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搜索引擎市场中占据不到主流地位——在上一个更加开放的时代它没有做到,如今应该更为不可能。

而且,作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公司,Google 完全可以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在华营收,继续推广其广告服务,或者像近期以来所尝试的上线应用等行为,都可以为其扩大市场,带来收入。Google 完全可以不用妥协以现在的样子就能够进一步进入中国市场。而最近颇受争议的这股「蜻蜓」风波中所涉及的那些内容几乎看不到对其增加营收有何助益。

什么,你说卖手机?在中国大陆当前的消费市场以 950 美元的价格与同等参数的 450 美元的一堆旗舰国产机去竞争吗?这真是搞笑。而且 Google 的硬件部分在全球其他地区也并未完全铺开——甚至很多产品目前仍只专注于北美(甚至只专注于美国)。这一点与苹果的全球贩卖的策略完全不同。以苹果的心态来揣度 Google 是方向错误的。Google 并不亟需在中国大陆推进其硬件的销售。

所以这一点是我最想不通的——Google 为何铁了心要做出如此退让的妥协?

最后:「一小撮人」到底是谁,既:什么是 Google 的生态、谁又是中国大陆地区的 Google 服务使用者

在〈我是中国人,Google 的蜻蜓项目必须继续〉一文中,原作者最为暴露出其马脚的一句话便在于那句气急败坏地喊出「你们一小撮人……」那里。

「我们一小撮」、「边缘人」指的是谁呢?

纵贯其全文,不难推测,该作者想说的是「我们一小撮」「整天拿 Google 去搜索敏感词」的「边缘人」。对吧?

然而这却活生生地暴露出了原作者即对 Google 的服务生态不了解,也对中国大陆地区的 Google 用户不了解。其原文中这一既荒谬又可笑的推断没有丝毫站得住脚的成分。

Google 的服务并非「搜索」一项,而是一个完整的生态。作为一个重度用户,我从 2005 年开始使用 Google 的另一项服务——Gmail, 并从此陷入 Google 的生态圈不可自拔。并且我自认为,Google 比起 Apple, 为用户营造了更好、更自由的生态环境。以我个人为例,除却 Google Search 外,我还严重依赖 Gmail, Google Docs, Google Calendar, Google One (付费), YouTube (付费订阅 Premium 家庭套餐), Google Voice (付费), Google Play (严重氪金), Google Play Music (除订阅外也有很多购买), Google Cloud Platform, Google Photos 等等,并且我至今没有找到 Google Reader 的完美的替代品。我使用 Google 的服务来帮助我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它们是我每天生活的必须,并且这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的许多人使用 Google 的目的。根本不是原作者所推想的那种仅限于「热衷于搜索敏感词」的「边缘人」用来「搜索敏感词」的工具。如果你认为 Google 的服务是可以避开的,并举出一串的替代品,那就真的说明了你对国际互联网目前的状况已经十分不了解了。实际情况是,完整的 Google 服务已经与全世界绝大多数正常地区的人民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

只局限于「墙」内的用户是无法想象目前的国际互联网是有多么地依赖 Google Docs 来完成协作办公。只局限于「墙」内的用户恐怕无法想象,你们在「B」站上所热爱的那些每天全职为你们创作视频的「Up 主」们,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是 YouTube 而非「B」站。很多「B」站上的全职「Up 主」们唯有通过把视频搬运到 YouTube 才能获得可以维持其作为一名自由职业者的收入,尽管你们觉得在「墙」内的观众数量是 YouTube 上的数倍甚至数十倍,然而即使事实如此,「B」站能够提供给「Up 主」们的广告收入却一般只有 YouTube 上的 1/10 甚至更低。

我们有理由担心,随着 Google 一步步地无底线地妥协,或许 Google 会同意进行一次严格的锁区行为,并进而禁止中国大陆地区用户使用尚未阉割、特供提供的其他 Google 服务——而且以 Google 的技术实力,想要分清你到底是不是中国大陆人那绝对是秒秒钟的事情,无论你如何伪装都没用。

这时候我完全可以借用某些人特别愿意打的感情牌:这些使用 Google 服务的人「都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有家人、朋友和爱人」,他们不过是出于自己工作的需要而去使用 Google 的服务,「他们不过是想要和全世界其他人一起使用 Google 的服务啊」——假如我也煽情地说的话——他们又有什么错?你们又如何能够保障他们不会成为 Google 一步步妥协政策下的牺牲品?当他们的生活因为 Google 的妥协政策无以为继的时候,谁又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当然,信奉「For the Greater Good」的人并不会在乎,他们只看重他们所假想出来的「更大的利益」,转动电车去轧死一人有什么,为了集体饿死几百万人又有什么。在「更大的利益」面前,只有一件事情他们不会去做,那就是自杀,然后把器官捐献给亟需器官移植的人。

(最后,利益相关:我不是开发者,请不要攻击我说什么只有一个 repository 的无名小号,是因为对方在 GitHub 上 Po 文,我才来此撰文的。)

参考链接

[1] ithinco.我是中国人,谷歌的蜻蜓项目必须继续 [EB/OL].:https://github.com/ithinco/i-am-chinese-the-dragonfly-must-go-on, 获取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2] Drummond, David. 关于谷歌中国的最新声明 [EB/OL].: https://www.google.com/press/new-approach-to-china/update.html, retrieved at 3 December 2018.

[3] 维基百科编者.谷歌退出中國大陸事件 [G/OL].: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谷歌退出中国大陆事件&oldid=51909673, 获取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4] Google Inc. Google Transparency Report: Traffic and Disruptions [R/OL].: https://transparencyreport.google.com/traffic/overview, retrieved at 3 December 2018.

[5] 月光博客.Google 退出中国内幕 [EB/OL].:http://www.kejilie.com/williamlong/article/B3ENfq.html, 获取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注:这篇博文在月光博客上发出后作者进行了大篇幅的主动删减,现在在其原博客上可看到的内容已经不多了,故此处提供一个没有删减的版本。)

[6] 可能吧.Google,你不应该服务中国大陆 [EB/OL].:https://kenengba.com/post/1232.html, 获取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7] cksle.用数据说话,看 Google 怎样被陷害 [EB/OL].: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fwolf-webtemp/yuCRyakUHpw, 获取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